扬州市邗江区商务局
王德明局长述职述廉报告

按照上级工作部署,现就两年来的工作作如下述职述廉,请予审议。

第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 商务局组建两年来的工作

过去的两年,我局在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,围绕职能转换,转变思想观念,调整工作思路,深化改革,加快发展,强化服务,本级经济跃上新台阶,社会商业管理迈上新高度,为农服务取得新成效,各项工作都有了新进展。两年来实现全区服务业增加值119.65亿元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.8亿元。2007年荣获区政府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、区委、区政府维稳先进单位、市供销社综合一等奖、市商贸局综合二等奖。回顾两年来的工作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。

一、平稳有序做好商务局组建工作

按照区委、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,于2006年3月16日将原邗江区商贸局、邗江区供销合作联社合并组建邗江区商务局。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,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较快地完成了集中办公职能、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划归、整合工作,并迅速以新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,为下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

二、以服务“三农”为己任,全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

两年来我们根据区委、区政府工作要求,积极开展为农服务工作,努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,为农服务工作呈现出职责明确、组织有力、措施到位、进展快速的显著特点。两年来共建成村级便民服务中心31个,为农服务社100个。其中50个单位被市供销社授予“二星级为农服务社”称号,18单位被省供销总社授予“三星级为农服务社”称号。

1、建立组织促办。我们高度重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,专门成立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督查小组,分管领导具体抓。一是抓推进。重点抓好跟踪服务,深入现场一线,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。二是抓提高。强化综合功能利用,整合服务内容,提高建设质量。二是抓规范。加强对服务中心规范管理与长效机制建设。在服务功能和经营性与公益性两者之间科学把握,真正让老百姓能够得到便利和实惠。

2、分解任务督办。为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,确保既定目标任务。两年来,我们根据全区各镇和具体情况,将建办任务进行具体分解,做到季督查、半年考核、年终实地验收。我们多次到基层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专项督查,收到了较好的效果。

3、加强合作联办。根据各村具体情况,分类指导,按照建办要求,采取改造、联办和与小康村建设相结合的办法,积极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,对经营性部分,由企业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;对公益性设施由村民和村部管理,形成政府、企业、村民齐抓共管的局面。同时,在投资多元化的前提下,吸纳各种社会资本投资,开办营业服务项目、连锁小超市、农资连锁店以低廉的价格、优质的服务赢得农民的欢迎。两年来供应农业生产资料9600万元,生活资料1700万元,收购农副产品2800万元,废旧物资5200万元。

三、以规范市场流通秩序为重点,社会商业管理逐步提高

为整顿规范市场流通秩序、推进“食品放心消费”工程,我们及时成立“放心消费”活动领导小组,制定了《扬州市邗江区商务局开展“放心消费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》、《肉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》和《豆制品卫生安全整治实施方案》,加大行业监督力度,确保了我区市场运行的繁荣稳定。一是整治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。对老百姓反映突出的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,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,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认真开展专项治理,及时消除食品隐患。去年我们对蒋王生猪机械化屠宰场和17个手工屠宰场进行了正常和突击检查,对5家屠宰场实施强改,对1家屠宰场实施停业整顿。两年来,全区实现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%、屠宰场上市猪肉合格率达100%、城区市场超市、集体食堂、餐饮等单位猪肉100%来源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。二是规范酒类市场管理。严格实行酒类产品购销《随附单》制度,确保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,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,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入市场。2007年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企业达500户以上。三是推广食品安全认证。积极配合区食安委抓好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,对区内食品经营网点进行日常食品安全监管。对已建的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逐个考评。2007年已挂牌20家。对全区豆制品生产及销售市场,推行统一建点、集中加工、集中检验、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,全面实行亮证挂牌的经营制度。2007年甘泉镇润扬豆制品生产合作社的“豆腐皮”获得国家绿色食品使用标志,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(即QS标识认可)。创建省级商业示范社区1个,争取商务部社区专项资金20万元。

四、以指导、服务企业为宗旨,经营企业运行质态良好  

    一是股份制企业运行质态良好。两年来邗江新兴金属材料公司、扬州黑色金属材料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奋力拼搏,开拓进取,销售近20个亿。两年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3个,开发面积16万平米。上交政府税收和规费5200万元。其中争取属地以外在邗江纳税2232万元,为今年2800万元仍在邗江纳税奠定了基础。二是减债脱困取得新成效。两年来,我们在收购金融债权的同时,积极与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洽谈,对以往被法院裁决过的、被债权单位已过户的资产进行逐一梳理。对资产价值高的、增值潜力大的优先回购,2006年以48万元现金收购8个企业3687万元金融债权,现金收购率达1.3%,摆脱了多年困扰企业的债务问题。同时我们抽调人员对邗百一店多年的往来进行认真的核对,在理顺债权债务的基础上,筹集资金950万元,及时向法院起诉,在履行司法程序后,依法保全了邗百一店的资产,从而使邗百一店的资产优先偿还系统内的债务。改变了以往资产任人查封的局面。为下一步深化改革、优化资产结构,激活存量资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三是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走上轨道。根据系统和本级经济发展实际,及时制定了公有资产管理办法,强化了公有资产的管理。对全系统公有资产进行全面登记、造册,建立资产管理制度。租金收入实行跟踪监督,年终审计,07年对公有资产的出租采取公开、透明运作,杜绝暗箱操作。追回以前应收未收租金近20万元。同时,投入近20万元,对陈旧的营业设施进行全面维修,避免了07年的雪灾损失。加强对公有资产的保全,2007年我们对一处2000平米的营业用房,在近6个月连续催收房租无果的情况下,及时向法院起诉,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,在4个多月的司法程序中,我们克服了很多困难,排除多方面的人为干扰,坚定信心,据理力争,结果二审裁决中止合同,对方以装璜和附属建筑物抵缴房租,执行当日,乙方让出所有营业用房,避免了公有资产的流失。2007年《邗江区商务局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实施办法》得到了区纪委的好评,成为邗江区八个好制度之一。

五、以维护稳定大局为前提,认真完成各项任务。

两年来,我们在配合市、区两级政府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中,时刻牢记以稳定大局为已任,认真做好全系统维稳工作。一是支持市政建设,确保完成拆迁任务。京杭运河“三改二”工程、运河南路江阳西路拓宽改造以及文昌大桥建设,牵涉到我系统25个企业、门市的拆迁,职工住房135户,8个码头、“三改二工程”沿河长度1000公尺。两年来共拆迁面积达15000平米。从2006年5月份开始,我们先后抽调了近30名骨干人员深入拆迁第一线,一着不让强抓落实,按时完成拆迁任务,没有发生一起上访。二是加强安全生产,确保正常经营秩序。苏北小商品市场一直是省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,市消防部门曾多次要求其停止经营、限期整改。为使苏北小商品市场正常经营不受影响,我们一次性投资31万元,调整摊位布局,增加消防设施,经过严格整改,最终验收合格。三是维护社会稳定,保障职工正当权益。针对全系统历史遗留问题面广量大的实际,我们建立了维稳责任制和班子成员联系挂钩负责制。认真做好系统职工,特别是做好占全区30%的90名军转干部的工作,帮助落实相关政策,积极化解矛盾。两年来未发生军转干部集访和越级上访事件。同时积极做好信访工作,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访接待,专职处理信访事项,两年共接待处理来访人员近300人次,处理移交信访案件20多件,在遇到重大上访问题时,我亲自接待,积极化解矛盾。四是按时发放生活费,另外2007年筹集80万元偿还了三年前原商贸局退休职工办理医保时的借款。

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的问题,主要表现在:一是为农服务工作不平衡,推进力度不够;二是食品安全的管理离老百姓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;三是社会商品的监管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;四是队伍建设与我们肩负的任务还不相适应;五是本级经济差规模、少形象、缺特色等等。对此,我们必须高度重视,切实加以解决。

第二、两年来本人工作情况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一 、坚持学习,坚定信念。

主动自觉参与学习。两年来,我坚持以党的十六大、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工作之余常挤出时间,坚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及业务学习。尽管工作忙,但时刻没有忘记党性修养和法律法规的学习。在学习中做到“三个结合”即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,坚持学习理论知识与业务知识相结合,坚持学习法律法规与规范依法行政相结合。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努力的方向,在思想上始终同上级党委保持一致,在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区委、区政府指示精神。

二、以身作则,当好班长。

我局班子成员的职数在区级机关中,不算多,也不算少,但他们服从而不盲从,主动工作而不超权越权,明辩是非而不斤斤计较,他们精神状态好,想干事、想干好事、想干成事、不叫苦、不埋怨、不计个人得失、不背后议论。我很珍惜这种工作环境。在日常工作中一是带头搞好领导班子团结。一方面团结党委领导班子去做工作,做到“思想上多交流、工作上多通气,决策上多商量”。另一方面,班子成员相处做到平时多交心,工作先交底,日常工作中注意维护他们的威信,让他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,独立自主地大胆开展工作。二是带头执行各项制度,坚持民主决策。重大决策、干部任免。特别是07年的中层干部的定岗定位,我事先请示区分管领导,然后两次召开局长办公会,分别与每个中层干部谈话,在广泛征求意见,相互沟通、相互理解、求同存异、平等协商的基础上,最终达成共识,顺利地完成了中层干部的定岗定位。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,以避免盲目性。特别是拆迁、补偿资金,每个项目都派局纪委跟踪督查,以减少人情补偿现象。三是以身作则,严格要求。在工作上,我不回避矛盾,不推卸责任,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,主动承担,从不推诿,并选择职工最多、矛盾最突出的企业作为关注重点。在负责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,我负责主要人员的劝阻和疏导。四是真诚待人,团结同志。无论是对待班子成员还是对待下属同事,总是坦诚相见,真诚待人,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做到该提醒的提醒,该批评的批评,该制止的就坚决制止。不求尽如人意,但求无愧吾心。

三、以廉为荣,严于律已

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制定的一系列准则、规定和制度,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,是服务“两个率先”、融洽党群关系、做好本部门工作、当好公仆的保证。对照廉政建设的规定,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:

一是重视廉政建设工作。坚持把廉政建设和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放在同等位置。做到目标一起制定、分工一块明确、效果一样考核。

二是认真履行廉政建设的责任。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、机关建设、管好干部、促进服务、保持整体形象的关键来抓,在廉政建设的责任上“一岗双责”,既有全局的廉政建设责任,又有分工部门的廉政建设责任。做到逢会必讲、结合工作讲。局长班子在谈工作时,也谈廉政,做到相互提醒。

三是把握好自身廉洁的形象。心底无私天地宽。作为一名受党培养多年的基层干部,我只有一心为民的义务,没有半点谋取私利的权力。长时期以来我时刻以榜样的力量激励自己,以反面案例警示自己。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,始终严格自律,注重人格修养,不滥用职权,强化表率作用。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,自己带头做到,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,自己坚决不做。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,不该要的东西不要,不符合规定的事不做,不与有权单位比收入,不与执法单位比车辆,横不攀、竖不比,只管好自己。虽然有人说我,有权不会用,树叶掉下来怕打头。但我觉得保持个人的形象比什么都重要。同时我还感到,我是单位的负责人,一言一行,一举一动都要受到大家的、社会的、群众的监督,因此每做一件事、每一项工作都尽可能在规定的范围内。购买住房、儿子结婚事先都向纪委报告。招待费的管理按照小额必须合理的原则,控制人数、次数,每张发票都由经办人、证明人,并且由现金结帐代替了在饭店签字然后再集中报销,减少了不应有招待。虽然副食品等价格上涨较大,但两年来招待费比以前两个单位的总和下降幅度较大。2008年将招待费包干到科室,由分管负责人控制。

两年来,我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一些工作,取得了一些成绩,主要是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、科学决策的结果,是区各有关部门帮助支持的结果,是全局上下精诚团结,务实工作的结果。在此,我表示深深的谢意。

回顾勤政廉政的工作,虽取得一些成绩,积累了一些经验,但用高标准要求,还存在很多不足。主要是深入基层主动搞专题调研比较少,对下有些工作的指导有时不够具体;组织机关学习的新形式不多;招待费有超标准现象;对企业季节性工作缺乏超前的指导和措施;偶尔有公车私用。上述不足,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二○○八年五月九日

[发布时间:2008-05-09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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